误区之二:接受事务委托
当一个人能够克服“不好意思拒绝”的心理,并具备“拒绝他人”的技巧,则他由免于履行自己所不情愿履行的承诺而节省的时间将极为可观。相信绝大多数的管理者都同意这一见解,但是真正能够克服不好意思拒绝的心理障碍以及具备拒绝技巧的管理者并不多。
就一般管理者来说,他们所面临的请托可能来自部属、上司、其他同级的管理者、或是组织以外的人士。在很多请托中,有一类是职务所系而责无旁贷的;另一类虽然也是职务所系,但请托本身却是不合时宜或是不合情理的;尚有一类则属无义务予履行的请托。引起管理者困扰的是后两类请托。
犹如一般人那样,管理者之所以不好意思拒绝他人的请托,可能是基于以下原因:
(1)接受请托比拒绝请托更为容易。
(2)担心拒绝请托后将触怒请托者从而导致请托者的报复。
(3)想做一位广受爱戴的好人。
(4)不了解拒绝他人的请托的积极性。
(5)不知如何拒绝他人的请托。
消除前四种原因,须从观念的澄清着手;至于消除最后一种原因,则有待技巧的培养。现阐释如下:
固然接受请托远比拒绝请托更为容易,但若仅仅为图一时的方便而接受请托,则可能导致无穷的后患。因为受托者在履行受托事项时可能力不从心,也可能支付不起昂贵的代价。因此,患有这种毛病的管理者在面临请托的关头,应先衡量接受与不接受的后果。例如他可以自问:这种请托对管理者重要吗?对实现管理者的目标有帮助吗?如管理者接受他,将要付出什么代价?如管理者不接受它,则须承担什么后果?经过这一番“成本——效益分析”之后,再决定取舍。
无可质疑地,拒绝接纳请托有可能引起场面尴尬,并可能触怒请托者。但受理者不应因这种担心而采取来者不拒的作风,因为并非所有的拒绝均足以导致尴尬的场面或触怒请托者,何况当管理者讲求拒绝的技巧,将可在相当大的程度内避免或消除以上的疑虑。至于“担心拒绝接受请托之后将导致请托者报复”一事如有可能发生,则表示受托者与请托者之间人际关系已经破裂,其根本的挽救方法在于改善彼此的关系。
倘若管理者为了想做广受爱戴的好人而有求必应,则各色各类的请托将四面八方地源源而来。一旦他办不妥受托的事项,则不仅他所企求的爱戴将化为乌有,而且他将丧失请托者的尊敬。
“拒绝接受请托”的重要性在于:第一、“拒绝”是一种“量力”的表现。有些请托若由他人承受可能比你自己承受更为恰当。第二、拒绝是保障自己行事优先次序的最有效手段。倘若因勉强接受他人的请托而扰乱自己的步伐,结果将无异于根据他人的行事优先次序而生活,或是根据他人的节奏办事,这是不合理的。也许你会以为,为了保障自己的行事优先次序而拒绝他人的请托,是一种自私的行径。但这是一种观点与角度的问题。试问:当一个人为了贯彻他自己的行事优先次序,而妨碍了你贯彻你自己的行事优先次序,那么他是否就不自私?其实,避免因拒绝他人的请托而产生“良心不安”的一个可行的办法是:在拟定与检查自己的行事优先次序时,经常将别人的福祉也列入考虑。
更新:20210423 10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