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渠道是商业利益的保证。
一个商家,企业,要使商品流动起来,就要有商品渠道,渠道就是商品从产生到消费者手中的过程。商品只有通过渠道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掌握了渠道控制了渠道或者是利用了渠道,就相当于直接控制了消费者,当消费者的需求通过渠道反映上来后,就可以及时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需要。拥有了渠道,就可以自由控制渠道中的“物”,可以不止一种商品在你的渠道中流通,还可以是相关商品或成百上千的商品,就可以从中获利,流得越多,越快,赚到手上的就越多。如果你只是一个供应商,销售渠道在别人的手上,就会显得相当被动。这中间的微妙关系就是:你的渠道窄,上游的供应商就可以向你叫板,提你的价,你的渠道宽,就可以反过来打压上游供应商,降他的价。渠道到现在已经成为了制约产品销量生死攸关的一个门槛,随着交通和市场的急剧膨胀,产品的销售已经不再局限于一个小区域,而为了侵占更多的市场,就必须通过渠道让商品流通。组建专门属于自己的渠道不是那么合算,不仅造成开销巨大,而且会造成企业精力分散,不能专注于产品的开发。渠道的繁荣造就了美国的沃尔玛、法国的家乐福、中国的国美、苏宁,还有众多的卖场,代理商。过去是商店寻找货源,到商店与厂家的合作,到现在的厂家主动把货物往渠道那里送,在某些大渠道商那里,还要收取厂家/品牌的上架费、促销费。
大渠道在市场掌握了更多话事权,比如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国美—格力”空调的争斗,“深圳协亨—诺基亚”事件。
现在大渠道有足够的力量扼杀任何一个知名的品牌,由此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品牌要打开销量、侵占市场,就必须有个健康且合理的渠道,而这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在痛苦中不断成长,以适应消费者和市场的需求。由此可见把销售交给别人包办,看起来省时省力,但渠道被别人掌握,就象脖子被人捏住,动弹不得,甚至决定你的生死。古语有云:“店大欺客,客大欺店。”就是讲这个关系,渠道就是水,你就是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从商者不可不知。一味依靠大买场,在利益分配中的话语权就得不到保证。对市场的争夺就是对消费者的争夺,如果你的产品失去了与消费者见面的资格,你还期待你的产品能卖出去吗,产品卖不出你还能不倒闭吗?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合理的渠道是商业利益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