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同时从陈店出发,步行30 公里到揭阳。甲比乙每小时多走2 公里,结果比乙早到半小时。二人每小设乙每小时走χ 公里,那么甲每小时走(χ + 2) 公里,根据题意,得
方程的两边同乘以2χ(χ + 2) ,约去分母,整理得
χ2 + 2χ -120 = 0 。
解这个方程,得
χ1 =10 、 χ2 = -12
经检验, χ1=10 、 χ2 = -12 都是原方程的根。但速度为负数不合题意,所以只取χ =10 ,这时χ + 2 =12 。
答:甲每小时走12公里,乙每小时走10公里。
更新:20210423 10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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