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权力的特征
1法定权力的强制性
任何一级领导,都有明确的责任范围。在其职权范围内,他有决策权和指挥权。行使这些权力是法律或组织机构规定的,被管理者必须服从。这些服从不仅是维护哈佛经理的威信,而更重要的是维护法律和组织的尊严。在公有制国家,虽说哈佛经理与被管理者都竖家的所有者,但仍然有民主自由和权力集中的关系,仍存素质、目标和利益的差别,为了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必须服从组织,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地方必须服从中央,在权力运用中,强制性显然是必不可少的。
2非法定权力的动态性
所谓非法定权力,主要是指哈佛经理个人的威望、威信和影响力以及应变能力。任何哈佛经理在领导实践中,随着个人素质的提高、经验的积累、威信的形成,影响力是会变化的,有的领导者由于业绩显著,非法定权力会扩大,同时更有利于法定权力的使用;而有的哈佛经理或者由于工作的失误,或政绩平平,无所作为,或由于本身素质跟不上事业发展的需要,威信会降低,实际权力也可能会越来越小。同时,现代科学发展迅速,客观环境变化快,领导目标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转移,领导工作的内容和方法也要随之而更新,领导机构的结构和权力划分也必然随之而调整。因此,领导权力的动态性将会日趋明显。了解这一特征,哈佛经理就可能会更加注意本身素质的提高和事业的开拓,上级哈佛经理会注意观察下级哈佛经理实际权力的变化,高层次哈佛经理就应经常从总体上审查和调整领导结构和权力配置,使层层领导组织保持活力。
3领导权力使用的多层次性
领导本来就是一个大系统,是分层次的。各层次领导有各层次的权力。科学的领导是分层负责、各行其权,在正常情况下不应超越自己的权力。同一层次的领导活动中,对一个组织的成员,也要将权力划分为若干个层次,分工负责。任何一个单位,若是事无巨细全由一把手来处理,大小权独揽,是不可能取得好的领导效果的。任何一级领导层次的权力使用,领导工作的实施,都是由它本身的一个组织系统来共同完成的。哈佛经理只有既善于集权,又善于分权,既有明确的权力关系,又要有明确的权限范围,才能使权力运用合理,发挥最佳作用。
4领导权力运用的灵活性
在我国,哈佛经理是为被管理者服务的,领导活动的开展是建立在群众自觉服从的基础上的,领导权力从本质上讲是人民给的。因此,权力的运用必然具有灵活性,在客观条件不具备时,运用权力就要充分考虑大多数群众的愿望,强制命令或单纯靠法定职位权力是难以办好事情的,权力必须慎重使用。对于不同素质的领导对象,权力运用的方法应有所不同,有的是在商量讨论中决定问题,有的是硬性规定,有的是因势利导,有的墅断指示,不可能千篇一律。在注重提高下级素质的基础上,还要大胆给下面一些应有的自决权力,或者将自己手中的权力稳妥地授予下级。懂得领导权力运用的灵活性,对提高领导效果,建立领导威信是大有好处的。
更新:20210423 10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