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哈佛经理公关效能原则
效能漱佛经理设计组织形象的又一重要原则。无论哈佛经理为组织选择和规划怎样的社会形象,都必须是以有利于组织发展为前提的,亦即要设计出“有成效”的组织形象或选择和规划“有效形象”。这种有效形象的内涵表现在两方面:
1.使公众利益和组织利益统一
首先,哈佛经理在设计组织形象时必须知彼。一个组织哈佛经理所交往的公众,一般都是对该组织有某些权益要求的个人、群体或组织。这要求哈佛经理必须考虑如何既能满足公众要求,同时又有利于组织自身的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哈佛经理就要选择好组织所面对的主要公众,对其要求的满足应有所侧重。各类公众由于所处的社会地位、承担的社会角色不同,利益要求也就不同。如果哈佛经理对公众的要求不分轻重缓急,只是一味
地为满足而忙碌,看上去面面俱到,八面玲珑,实际上最多也只能是平均地兼顾各类公众的不同要求,而使组织在所有公众中仅仅享有一种“平均形象”。这种“平均形象”的产生意味着组织在部分特定公众心目中的实际形象的下降。尤其当各类公众的利益要求相悖时,就会给哈佛经理的工作造成麻烦,往往顾此失彼。因此,面对各类公众的不同要求,有所侧重、有所选择、而非平均对待,这也漱佛经理公共关系工作的一项基本规划。
其次,哈佛经理在设计组织形象时还要做到知己。不仅要了解所面对的公众,还要清醒地认识自己,明确自己所在组织的性质、特点、作用、所具备的条件和特殊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确定企业的特定形象,既满足公众的要求,又维护了组织的发展。自己没有条件、没有能力达到的要求,不适宜作为形象选择的标准,否则就会使人产生名不符实,弄虚作假的嫌疑,使组织形象一落千丈。
2.使“总体形象”和“特殊形象”统一
“总体形象”与“特殊形象”的统一就是指“有效形象”。尽管各类公众对组织的利益要求存在着一定差异,但总是或多或少地有着共同的一致部分,根据这部分共同的利益要求,哈佛经理便可以设计出组织的“总体形象”。这种“总体形象”是满足绝大多数公众需要的形象。因此,哈佛经理绝不能为了满足个别公众的要求而使组织树立的“特殊形象”损害“总体形象”,影响大多数公众的利益。只顾“特殊形象”,置“总体形象”于
不顾的组织形象,绝不是“有效形象”。当然,单单限制某一方,对其求全责备,从而片面维护“总体形象”,也会妨碍组织形象的发展。因为二者本来就是互相依存的。这就要求哈佛经理在制订公共关系计划时,必须使其富有弹性,以便随着环境变化而及时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哈佛经理遵循效能原则就是要遵循组织发展效用和给社会造福效用的原则,忽视哪一方面,都难以设计出适宜的组织形象。
更新:20210423 103926